2024 年 4 月 19 日
當船東為了挽救船舶和其餘貨物而產生費用或故意損失時,船東和所有貨主將按比例分擔這些費用。
例如,船舶必須拋棄貨物才能保持船舶漂浮,或必須將損壞的船舶拖到港口進行維修。這是船東和貨主之間的過程。
綜合平均法是一個基於以下概念的概念: 海上 傳統,並受 1990 年修訂的一套稱為《約克/安特衛普規則》的規則管轄。
共同海損由船東申報。選擇共同海損理賠員來管理此流程。他們的首要工作是確保所有各方參與並收到所有貨主的押金。
押金是粗略估計的發票價值的比例值,用於支付共同海損中貨主的部分。由於整個過程可能需要很長時間才能解決,因此必須從一開始就確保參與和資金。
附有說明和表格的共同海損通知將發送給承運人,承運人將其傳遞給貨主或透過貨運代理傳遞給貨主。
理賠人提供的共同海損文件主要有兩種形式:
如果需要救助擔保,有時還會有第三種形式。表格與平均表格 B 類似,由貨主的保險公司填寫。在將共同海損表格和相關押金提交給海損理賠師之前,客戶的貨物不會被釋放。
如果一位客戶的貨物裝在拼箱集裝箱中,但未提交共同海損表格, 然後整個貨櫃就會扣留。
若客戶未能參與共同海損,其貨物將被視為放棄,並導致客戶無財務追索權。
擁有的一大特點 貨物保險 保護您的貨物的一個原因是貨物保險還涵蓋共同海損。如果您的貨物包含在共同海損申報單中,則保險單將承保共同海損保證金,以便您的貨物獲釋。
這使您的公司無需繳納任何額外的現金存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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